I. |
各社區體育會每年可透過所屬體育總會提交最多六份資助申請,當中常有四份舉辦訓練/體育同樂日的申請,以及兩份舉辦社區體育會聯會體育比賽的申請。每份申請的資助上限為2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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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除第(I)項外,各社區體育會每年可額外提交最多四份舉辦社區體育會延展活動的資助申請。有關訓練/體育同樂日必須在非繁忙時段或設施平均使用率低於30%的繁忙時段,於康文署轄下體育設施舉行。每份申請的資助上限為2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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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在游泳池進行及/或於七、八月舉辦的活動不屬社區體育會延展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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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每份申請所得的資助額視乎個別情況而定,並會以彌補赤字的方式批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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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資助水平視乎活動的性質和對象而定,現將資助水平和可獲資助開支項目臚列如下: |
社區體育會資助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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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資助開支項目 |
*最高資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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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訓練計劃 / 技術提升 / 技術改良 / 中級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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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訓練課程 |
85% |
2. |
工作人員及教練訓練課程 |
70% |
聯會/社區體育會聯會體育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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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為青少年而設的聯會/社區體育會聯會體育比賽(適合25歲或以下人士參加) |
85% |
4. |
一般聯會/社區體育會聯會體育比賽(不限年齡) |
70% |
體育同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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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體育同樂日 |
70% |
社區體育會延展活動 | ||
初級 / 進階訓練計劃 / 技術提升 / 技術改良 / 中級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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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訓練課程 |
85% |
體育同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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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體育同樂日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