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总薪级表第5点(每月港币19,535元)至总薪级表第8点(每月港币23,585元)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1) 完成小学六年级教育或具同等学历;
(2) 视觉敏锐度达6/60;
(3) 持有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有效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
(4) 持有圣约翰救伤会、香港红十字会或医疗辅助队颁发的有效急救证书;
(5) 中英文程度达小学六年级水平;
(6) 通过技能测试;以及
(7)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注:
(i)具备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公众泳滩、泳池或水上活动中心救生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ii) 「香港拯溺总会」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改名为「中国香港拯溺总会」。根据该会表示,所有拯溺证书将仍使用「香港拯溺总会」名称及仍然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iii)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上述(5)项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证明文件亦可申请,惟该申请人须通过遴选面试中的中英文语文能力评核。
(iv)申请人所持有的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须在聘用日期前三年内由香港拯溺总会颁发或重新评核。
(v)在特殊情况下,只考获香港拯溺总会颁发的沙滩救生章及泳池救生章,而未持有急救证书的申请人,也可获得聘用。不过,获录取者必须在受聘日期起计三个月内,自费考获有效的急救证书,否则可能会被解雇。在特殊情况下,该指定时间或会延长,以便有关人员参加考试以获取所需资格。
(vi)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职责:
技工(泳滩/泳池)的主要职责为–
(1) 执行拯溺工作;
(2) 执行急救工作;
(3) 协助执行法例和维持秩序;
(4) 协助执行清洁工作;以及
(5) 执行冬季职务。
[注:获取录的申请人须注意下列各点-
(i)须每星期净工作45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或须轮班当值和不定时工作;
(ii)须接受职系/部门首长的调派和调职,以及派往偏远地区(包括离岛)工作的安排;
(iii)须接受在职训练及定期接受拯溺和急救技术的评核;
(iv)须穿着制服;以及
(v)除非申请人视力良好,无须配戴眼镜即可执行拯溺工作,否则在当值时须配戴度数适合的不碎眼镜及泳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载。申请人亦可透过上述网站作网上申请。
[注: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以下文件的副本,包括(i)有效的沙滩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证书及(iv)本港以外学府或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的修业成绩及证书,以亲身或邮寄方式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或之前(亲身递交的申请书须于当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前)送达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一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七楼康乐事务部支援组聘用及编制小组。信封面上须清楚注明「申请技工(泳滩/泳池)职位」。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日期。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所有申请书,如资料不全、逾期递交、以传真、电邮方式递交、申请人未妥为签署、非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处理。
申请人如持有本港学府或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在现阶段毋须递交有关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
网上的申请人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后的一星期内把以下文件的副本,包括(i)有效的沙滩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证书及(iv)本港以外学府或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的修业成绩及证书递交或邮寄至查询地址。请于信封面及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如作网上申请的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其申请将不予考虑。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及技能测试,必须提交以下文件的正本,包括(i)有效的沙滩救生章、(ii)有效的泳池救生章、(iii)有效的急救证书及(iv)本地/非本地学历的修业成绩及证书以供核实其资格,并须提供副本(只适用于在递交申请表时毋须夹附的副本文件)以作纪录。申请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以供核实其资格,其申请将被取消。
[注:
(i)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上详细列明本身的拯溺和急救资历及工作经验;
(ii)符合入职条件的申请人或须经筛选才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及技能测试,因此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详列所有学历及就业详情;
(iii)如申请人同时申请技工(泳滩/泳池)及技工(水上活动中心救生员)两个职位,有关职位的技能测试将会合併进行,即经初步评为合资格的申请人只会获邀请参加一次综合技能测试,但会分别参加有关职位的遴选面试;以及
(iv)申请人如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职公务员,应在申请书上列明现时职级及现职岗位。]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及技能测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十个星期内接获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遇到申请人数众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时稍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及技能测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查询地址:
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一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七楼
康乐事务部支援组聘用及编制小组
查询电话: 2601 8789
截止申请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明报:2024年10月4日、11日及18日
Recruit:2024年10月4日及18日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