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搜寻栏位
搜寻
Eng
|
繁
字型大小:最小 ("
A
")
字型大小:原设定 ("
A
")
字型大小:最大 ("
A
")
按“Tab”进入菜单
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
运动攀登设施
室内和户外高尔夫球设施
健身室
舞蹈室/活动室/游戏室
草地滚球场
桌球设施
射箭场
户外设施
露天剧场/表演场地
运动场
单车赛道
免费设施
返回康文署
行动版选单
康乐及体育设施使用条件
运动攀登设施
室内和户外高尔夫球设施
健身室
舞蹈室/活动室/游戏室
草地滚球场
桌球设施
射箭场
户外设施
露天剧场/表演场地
运动场
单车赛道
免费设施
返回康文署
桌球设施
1.
每张美式桌球檯只准最多六人同时使用。在训练班上课并有教练在场时,亦只容许最多六人同时使用。
2.
每张英式桌球檯只准最多六人同时使用。在训练班上课并有教练在场时,则可容许最多八人同时使用。
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