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Start Main Content

改善康體設施訂場及使用安排

(I) 取消足球場後補免費用場安排

本署由2013年6月18日至12月17日試行取消足球場的後補免費用場(即「執雞」)安排,其間以個人名義租訂足球場後沒有取場的比率大幅下降,而足球場空置率並無顯著上升。因此,本署於為期六個月的試行期屆滿後,即2013年12月18日起正式取消足球場的「執雞」安排。

(II) 收緊個人預訂康體設施時數限額(由2014年4月3日起及2022年4月16日起)

本署由2014年4月3日起,繁忙時間個人預訂指定收費設施時數的限額,限制為同一類設施不論場地每天兩小時。

本署由2022年4月16日起,非繁忙時間個人預訂指定收費設施時數的限額,限制為每個場地同類設施每天兩小時。

市民須按新限額預訂康體設施,包括羽毛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乒乓球枱、活動室等。個別同類設施的分類列舉如下:

  • 活動室:包括活動室及舞蹈室
  • 桌球枱:包括美式桌球枱
  • 草地足球場:包括人造草地足球場和天然草地足球場
  • 欖球場:包括人造草地球場及天然草地球場

在繁忙及非繁忙時間仍有剩餘段節可供租訂的設施,如壁球室、高爾夫球場、射箭場,仍維持現時同一場地同一類設施每天兩小時;度假營亦不受新安排限制。

 

(III) 收緊團體違規的懲罰制度 (由2014年6月1日起生效)

因應申訴專員就改善康體設施預訂機制所提出的建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已檢討有關優先使用者預訂和使用陸上體育設施的懲罰制度。修訂的「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收緊團體違規不取場的罰則,由十二個月內四度不取用場地被罰暫停優先訂場資格,改為十二個月內兩度不取用場地,便會被罰暫停有關資格。經修訂的懲罰制度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實施,其要點如下:

(a) 發出違規通知書的安排
  如有團體嚴重違規(例如沒有在用場前20天通知取消預訂而不取場,但又未能提供圓滿解釋),本署會立即向其發出違規通知書。如該團體在第一封違規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12個月內就同一場地再次違規,則本署會向其發出第二封違規通知書,並會施加懲罰。
(b) 懲罰
 

如有團體收到第二封違規通知書,則其在同一分區各項陸上設施的優先訂場資格會被暫停六個月。暫停優先訂場資格的生效日期由本署指明,一般會定於第二封違規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14天後。

 

(IV) 違反個人訂場/使用康樂體育設施條件的懲處安排 (於2022年11月1日新修訂)

為減少浪費資源、打擊炒場活動及濫用設施的情況,違反個人訂場/使用康樂體育設施條件的懲處安排於2022年11月1日修訂如下:

違規事項 暫停租訂康體設施資格#

租用人在任何連續60天兩次:

  • 不取場而又沒有於用場日期至少一天前取消已預訂的康體設施(註一);或
  • 租用人於所租訂段節被發現不在場使用設施

90天

租用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

360天

非合資格人士濫用長者、學生或殘疾人士半價優惠收費預訂場地

180天

租用人於用場期間被發現與不符合優惠資格的同伴一同使用設施(註二)

90天

註一: 租用人在某一天內「不取用而又沒有於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天取消已預訂的康體設施」,不論節數多少,以單日計算,均視作一次違規事項處理。為免預訂資格遭暫停,租用人若預計未能如期取場,應盡早取消預訂。「SmartPLAY康體通」用戶可經「SmartPLAY康體通」預訂系統(可透過互聯網預訂服務(smartplay.lcsd.gov.hk) /流動應用程式/智能自助服務站)於預訂段節開始前一天取消預訂。如取消預訂,租用人已繳的訂場費用將不獲發還。
註二: 如在用場期間被發現有任何未符合優惠資格者使用租訂設施,租用人會被視作濫用優惠收費,並且施予有關罰則。
#: 包括預訂設施、即場租用設施及免費使用設施(即”執雞安排”)

(V) 「SmartPLAY康體通」櫃檯預訂設施及報名安排

租訂康體設施、報名參加康體活動及購買泳池月票
所需身份證明文件
預訂櫃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1)
陸上康樂場地、屯門康樂體育中心、水上活動中心艇隻

預訂櫃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康體活動、度假營、水上活動中心團體訓練班

預訂櫃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香港居民

  1. 香港身份證
  2. 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 (只適用於11歲以下兒童)

香港居民

  1. 香港身份證
  2. 出生證明書/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 (只適用於11歲以下兒童)

非香港居民

  1. 持有效旅遊證件的非香港居民必須登記為「SmartPLAY康體通」臨時用戶,才可預訂陸上康體設施
  2. 持有效旅遊證件的非「SmartPLAY康體通」臨時用戶可即場租用陸上康體設施
  3. 持有效旅遊證件的非香港居民,並已登記為康文署健身室設施使用者,可預訂健身室月票及7天內的時租票。

非香港居民

有效旅遊證件(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

(持有效旅遊證件的非香港居民,如欲透過自助方法(包括互聯網預訂服務(smartplay.lcsd.gov.hk)/流動應用程式/智能自助服務站)報名參加康體活動,必須親身到官涌康體通電話服務中心辦理申請成為SmartPLAY康體通臨時用戶。)

* 11歲以下的香港居民,若只持有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前往港澳通行證,可於訂場櫃枱租訂康樂場地設施/報名參加康體活動;如欲採用自助方法(包括互聯網預訂服務(smartplay.lcsd.gov.hk) /流動應用程式/智能自助服務站),則必須親身到官涌康體通服務中心辦理申請為「SmartPLAY康體通」用戶。

取用租訂場地/出席康體活動/泳池月票使用者進入游泳池所需身份證明文件

(1)
陸上康樂場地
(2)
康體活動、度假營、屯門康樂體育中心、水上活動中心設施及活動
(3)
泳池月票

香港居民

 

  1. 香港身份證正本
  2. 11歲至14歲兒童:香港身份證(正本或副本),如出示香港身份證的副本,必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正本,以供查核。
  3. 11歲以下兒童:香港身份證 / 出生證明書 / 簽證身份書 / 回港證 / 前往港澳通行證 (正本或副本),如所出示的身份證明文件沒有相片,必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正本,以供查核。

香港居民

 

  1. 香港身份證正本
  2. 11歲至14歲兒童:香港身份證(正本或副本)。
  3. 11歲以下兒童:香港身份證 / 出生證明書 / 簽證身份書 / 回港證 / 前往港澳通行證 (正本或副本),如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沒有相片,必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正本,以供查核。

香港居民

 

  1. 香港身份證正本
  2. 11歲至14歲兒童:香港身份證(正本或副本),如出示香港身份證的副本,必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正本,以供查核。
  3. 11歲以下兒童:香港身份證 / 出生證明書 / 簽證身份書 / 回港證 / 前往港澳通行證 (正本或副本),如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沒有相片,必須同時出示附有相片的有效學生證/學生手冊正本,以供查核。
  4. 使用泳池月票人士可出示「公眾游泳池月票智能卡」

非香港居民


租訂設施時使用的有效旅遊證件正本

非香港居民


租訂設施/報名參加活動時使用的有效旅遊證件正本

非香港居民


購買泳池月票時使用的有效旅遊證件正本